根据《关于调整原料药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》(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146号),我中心组织起草了《药用辅料登记资料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药包材登记资料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我中心。 联 系 人:鞠梦琪 联系邮箱:jumq@cde.org.cn 药审中心 2018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