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日报:我省将允许新药研发人员注册药品并持股上市

记者昨天从省食药监局举办的“食药安全创新发展——2016江苏省医药科技创新成果展暨学术论坛”上获悉,为激励科研人员研发新药积极性,我省将实行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。

    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越介绍,所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指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人,包括药品生产企业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,以自己的名义将药品推向市场,并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制度,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实行的药品管理制度。该制度的核心就是鼓励药品研发创新,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同时,这项制度也可避免企业大而全、小而全,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。

    此前,药品研发者不能申请注册药品,只能将研发成果转让给药品生产企业,或者成立药品生产企业自行生产药品。药品研发者易处于劣势,难以在药品上市后持续获益,研发积极性被抑制,不利于鼓励药品创新;而成立药品生产企业动辄需要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启动资金,让绝大多数人望而却步。

    我省是医药生产、科研大省,去年全省医药产业产值达4170亿元,占全国比重近1/7,居全国第二位,化学药制剂、医疗器械规模全国第一,企业创新能力全国第一,中国医药创新力20强企业江苏占7家。专家分析认为,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施后,必将极大地刺激我省医药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,研发更多一类新药,促使我省医药大省向强省迈进。(仲崇山)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新华日报,2016年5月23日,6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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